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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4-01-26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要求,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此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益阳市帮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全程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及职数


1、公安机关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


2、此次计划招聘人数10名。招聘职位详见《大通湖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至四十周岁以下;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等;

7、居住在大通湖区范围内;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警务辅助人员人选:(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益阳市范围内公安辅警离职未满3年的;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考生自愿报名。公开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益阳大通湖公安”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月26日至1月30日。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到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政工室报名,填写《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者将《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发送至3164718088@qq.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咨询电话:18007375618(帮宏人力曾女士)、13786705367(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宗警官)。

3、考试

考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40%、60%。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及岗位特别能力要求等,总分100分。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入围人选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能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必要时,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从同类职位人员中调剂。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4、体能测评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暂行)的通知》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2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

5、体检

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含吸毒检测),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医院复检。

6、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遵纪守法、报考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

7、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测、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通湖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8、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签订期限1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行薪酬待遇标准执行,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层级津贴、绩效奖金、其他津补贴等部分构成,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定期组织健康检查。


四、需说明的事项

1、报考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大通湖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4、本次招聘政策由大通湖公安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询咨电话:13786705367。

附件:

附件1、2024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4辅警报名登记表.xls


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

2024年1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fgQjGjHtppxxUmiC-kx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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